|
|
 |
|
3月份单行道调整时车被误拍
|
|
咨询内容:
|
农业路与天明路交叉口改单行时交通指示变更,但电子警察未及时调整,造成豫A-FY889在3月5日按交通标识行驶时被电子警察误拍,原通告说交警系统会对调整期间的出现问题进行筛除,但实际却出现在违章通知中,去几个交警支队及郑汴路科研所均未得到满意答复,浪费了很多时间,请问领导能否根据提供的信息直接进行合适,而不用驾驶员去交警队,因为这些答案应该是很明确的,或者类似问题有何正常途径可以处理?
|
|
回复:
|
您好!如果您对这起交通违法有异议,可以到交警支队(郑汴路132号)法制室申请复议。
|
|
日期:
|
2010-07-18
|
|
|
 |
|